根据《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55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推广应用智能视频监控报警技术的通知》(交办运〔2018〕11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全区营运汽车安全监控及防护装置整治等三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桂交安监函〔2019〕111号)文件精神,为配合推进我区营运汽车安全监控装置安装相关工作,经研究,我局决定开展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视频平台技术审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技术审查对象
在广西境内提供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视频平台监控服务的企业视频监控平台。
二、技术审查材料要求
(一)已完成企业监控平台备案的,应在2019年底前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视频监控平台技术审查申请表(加盖公章)(详见附件)。
2.通过《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视频平台技术要求》(JT/T 1077-2016)和《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视频通信协议》(JT/T 1078-2016)标准符合性技术审查,提供检测报告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查验原件。
3.经办人授权文件。
(二)未在我区完成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备案的,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广西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考核管理办法(试行)》中关于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备案要求的材料。
三、其他
请各企业监控平台将技术审查材料一式两份提交至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通过技术审查后,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将组织开展后续联调及公告工作。
联系人及电话:陆海漫,0771-2115425
附件:企业视频监控平台技术审查申请表